亞洲時尚診所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40805 
處分日期
20140516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3320185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