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選單
裁罰
芳達企業有限公司(黃隆珍)
主管機關
新竹縣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217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07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計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