恬樂餐飲有限公司(楊凱迪)

主管機關
花蓮縣 
公告日期
20250307 
處分日期
20250227 
處分字號
府社勞字第114003749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依規定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新制資遣費。 
罰鍰金額
300000 
備註說明
本案正確處分金額為1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