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鄭舜平)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80606 
處分日期
20180409 
處分字號
107年府勞檢字1070072815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5條 

違反事項

連續工作四小時,未有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行政救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