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實名品有限公司(邵蕾綺)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51214 
處分日期
2015101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4355632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70條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雇主應訂立工作規則報主管機關核備並公開揭示之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訴願駁回(原處分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