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企業社(余美娘)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50811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4016695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