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凱琦即時語企業社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605 
處分日期
20250409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3001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違反事項

未按規定置備勞工名卡;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罰鍰金額
8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