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三菱電梯股份有限公司(高駿殿)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304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57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以堆高機搬運物料時,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等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之必要設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