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暉營造有限公司(施賢德)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31124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2718368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5款
違反事項
對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約8.5公尺之大樓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高度約3.8公尺之大樓1樓頂版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