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朱華即珍品小館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250605
- 處分日期
- 2025040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443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
違反事項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 罰鍰金額
- 40000
- 備註說明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