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張倉琳)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00305 
處分日期
20200103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86086549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5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訴願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