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豐霖即嘉進水電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40910
- 處分日期
- 2024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130A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2、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未符合下列規定:…二、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依下列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減少高處作業項目。二、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設備或防墜設施。三、設置護欄、護蓋。四、張掛安全網。五、使勞工佩掛安全帶。六、設置警示線系統。七、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八、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