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德紙業有限公司(江春乾)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20112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0029396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4條第2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使用座式操作之堆高機,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二、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之駕駛座,應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