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春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希亮)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160620
- 處分日期
- 2016031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10531915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70條
違反事項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時間內工作;事業單位超過30人,未訂立工作規則報主管機關核備並公開揭示之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大春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2號5樓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餐廳,飲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