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所屬作業組織圓山大飯店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41003 
處分日期
20131002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2361592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經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勞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