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靜君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1008 
處分日期
2025082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7095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違反事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4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