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定國即新娘娘健康美容坊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南投縣 
公告日期
20180626 
處分日期
20180626 
處分字號
府社勞資字第107014454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此限: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