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屋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00512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00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中之交流電焊機二次側接線端子之帶電部分裸露,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於該交流電焊機二次側接線端子帶電部分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