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宜婷即超靚顏美容企業社

主管機關
花蓮縣 
公告日期
20250502 
處分日期
20250306 
處分字號
府社勞字第1140042635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