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70117 
處分日期
20161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43268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指導、協助承攬人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