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金樺即長金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90606
- 處分日期
- 2019031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1102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5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4樓樓版所設護欄,未設置具有高度九十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三十五公分以上,五十五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腳趾板及杆柱等構材;其杆柱、杆件之強度及錨錠,未使整個護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七十五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對於鋼構之組立、架設、爬升、拆除、解體或變更等(以下簡稱鋼構組配)作業,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及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