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祥即大眾環保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11202
- 處分日期
- 2021081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11071543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違反事項
使勞工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訂定危害防止計畫;未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未置備測定儀器,於作業前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於作業期間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未設置適當通風換氣設備,並確認維持連續有效運轉;未對勞工之進出,應予確認、點名登記;未採取適當緊急救援設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