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新工程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70209 
處分日期
20161209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4360620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未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違反規定,經勞檢處通知限期改善,仍未依規定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