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慧芸即旺家企業社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屏東縣
- 公告日期
- 20250305
- 處分日期
- 20250102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302125390;113021253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事項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罰鍰金額
- 40000
- 備註說明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