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圓電氣工程有限公司(潘玉鴻)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3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9004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9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作業,為防止其作業中發生翻倒、被夾、感電等危害,未事前調查該起重機作業範圍之地形、地質狀況、作業空間、運搬物重量與所用起重機種類、型式及性能等,並採必要措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