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00807 
處分日期
2020050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1901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違反事項

受處分人將陸用麻雀飛彈發射架維護工作交付承攬人德商雷曼特股份有限公司承攬,且於維護工作期間、工作場所受處分人所僱○○○與承攬人所僱○○○有共同作業之情形,未設置協議組織,亦未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38條「協議」發射架維護作業管制,對於承攬人勞工於廠內從事發射架千斤頂維修作業時,未使用安全支柱等防止物體飛落之設施,在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上述危險作業結果,致承攬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3款之規定,而使在此工作場所作業之勞工有危險之虞,且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3款之規定,且亦未指導協助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