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鐘佳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張章龍)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409 
處分日期
20250218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0881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19條;勞動基準法第38條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發給服務證明書;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罰鍰金額
4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