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育生即育賢工程行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250410 
處分日期
20250313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40326013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具有高度九十公分以上之上欄杆、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以下簡稱中欄杆)、腳趾板及杆柱等構材;其上欄杆、中欄杆及地盤面與樓板面間之上下開口距離,應不大於五十五公分。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