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鑫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吳子卿)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507 
處分日期
20250304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40052442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3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依約定或規定方式給付,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