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準汽車玻璃林淑娜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151210 
處分日期
20151106 
處分字號
府勞條字第1041033157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詳實登載工資清冊;延長工時超過單月46小時上限;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