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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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
冠準汽車玻璃林淑娜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151210
處分日期
20151106
處分字號
府勞條字第1041033157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詳實登載工資清冊;延長工時超過單月46小時上限;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