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展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190211 
處分日期
20181129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55163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29條、第230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9條、第4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未具有堅固之構造;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對於使用之合梯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模板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高空工作車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使勞工在施工架上使用合梯從事作業。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