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春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莊雅婷)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屏東縣 
公告日期
20250908 
處分日期
20250731 
處分字號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2004500;114020045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違反事項

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罰鍰金額
4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