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彰股份有限公司(宋貴修)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90508
- 處分日期
- 20190319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6405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0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桌上用研磨機或床式研磨機,應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三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