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茗商行林玉敏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206 
處分日期
20241226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027962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5條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