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文欽(莊文欽)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51105 
處分日期
20150316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4300371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項第1款;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項第2款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補償職災勞工必需之醫療費用;未依規定補償職災勞工原領工資補償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