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鼎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張仁宣)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00811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14421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有車輛出入、使用道路作業、鄰接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應依下列規定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一、交通號誌、標示應能使受警告者清晰獲知。二、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之控制處,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三、新設道路或施工道路,應於通車前設置號誌、標示、柵欄、反光器、照明或燈具等設施。四、道路因受條件限制,永久裝置改為臨時裝置時,應於限制條件終止後即時恢復。五、使用於夜間之柵欄,應設有照明或反光片等設施。六、信號燈應樹立在道路之右側,清晰明顯處。七、號誌、標示或柵欄之支架應有適當強度。八、設置號誌、標示或柵欄等設施,尚不足以警告防止交通事故時,應置交通引導人員。;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和鼎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長安街25巷11弄5號2樓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