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宏廚具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90606
- 處分日期
- 2019021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45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21條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設置載貨用升降機,有致人員接觸或操作遭捲夾及被壓危害之虞,未對升降路之出入口、周圍之牆壁或其圍護物須以不燃性材料建造,並使升降路外面之人、物均不能與搬器接觸;升降路出入口之門未設有安全裝置,使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及出入口之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窗台)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