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長鴻竹南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吳亭玟)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306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140007394B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違反法規內容
特別休假契約終止未休日數應發給工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