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李俊德)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60930 
處分日期
2016070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5356672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