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昌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40408 
處分日期
202402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36051622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4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第5款、第6款、第7款、第8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使用乙炔熔接裝置、氣體集合熔接裝置從事金屬之熔接、熔斷或加熱作業時,未依相關規定處理。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