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平照即毅安企業社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71110 
處分日期
20170911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60219506號 
違法法規法條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含熔接、鉚接、鉸鏈等部分之施工),應妥予安全設計,並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其簽認效期最長二年;效期屆滿或構造有變更者,應重新簽認之。二、…。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名稱
毅安企業社 
公司地址
桃園縣桃園市雲林里建國東路12巷30號2樓 
公司狀態
 
統一編號
09673772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