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00616
- 處分日期
- 20200210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02269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違反事項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雇主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雇主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