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良工程有限公司(潘金緯)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01117 
處分日期
20200917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23275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但雇主設置踏板面積已覆蓋全部易踏穿屋頂或採取其他安全工法,致無踏穿墜落之虞者,不在此限。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名稱
同良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885巷13號 
公司狀態
 
統一編號
89947303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其他金屬建材批發,房屋設備安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