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村)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708 
處分日期
20250528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4710652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對於置放於高處,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之;因工程施作需要,將施工架內側交叉拉桿移除者,其內側未設置水平構件,並與立架連結穩固,提供施工架必要強度,以防止作業勞工墜落危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