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強工程有限公司(李信毅)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1205 
處分日期
20250930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4570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3條第3、6款、第14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使勞工實施鋼梁安裝作業,對於提供勞工使用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時繫固之錨錠,該錨錠在使用前或承受衝擊後未實施檢查確認其劣化、缺陷情形,亦未確認錨錠強度至少應能承受每人2300公斤之拉力,及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實施檢點、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管制勞工作業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