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達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蔡銘祥)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250310 
處分日期
20250213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4023344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