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永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60419 
處分日期
20160217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31839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場所作業有墜落、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設置協議組織,將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運作,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並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又對承攬人從事之鋼構組配作業,未指導協助承攬人選任經訓練合格之鋼構組配作業主管在場監督指揮勞工作業。;2.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構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3.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