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慶實業有限公司(嚴仁慧)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208 
處分日期
2024122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3036918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4條第2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應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使用座式操作之堆高機,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二、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之駕駛座,應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