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愛德股份有限公司(顏明哲)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60620 
處分日期
20160426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5303635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70條 

違反事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時間內工作;事業單位超過30人,未訂立工作規則報主管機關核備並公開揭示之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