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國大飯店有限公司(陳鈴俊君)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澎湖縣
- 公告日期
- 20160803
- 處分日期
- 20160803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字第105004001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雇主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雇主使女工從事夜間工作不符法定要件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超過1日最長12小時之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